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

公告
查看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员风采
【建言者说】付磊:用律师视角反映社情民意

浏览:8315&苍产蝉辫;发布人:宣传部&苍产蝉辫;2022/03/24/15:29

付磊


我是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1月加入民革。作为一名民革党员律师,我在日常律师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也为我撰写社情民意信息提供了许多新的课题和方向。

2016年12月,我荣幸地当选为合肥市蜀山区第四届政协委员后,更加感到身上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5年多来,我积极参加政协和联络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参政议政水平,积极撰写社情民意信息和委员提案,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曾多次被全国政协、民革中央、省政协、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等采用。

回顾几年来的参政议政经历,我有一些心得与体会。


善于发现  紧扣热点开展调研


撰写社情民意信息,确定选题是第一步。只有深入基层一线才能发现好选题。深入基层,透过现象看本质,需要我们培养善于发现的眼光和本领。我认为,紧扣社会热点、认真组织调研、掌握第一手数据,是社情民意信息写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写好社情民意信息的关键。

现如今,网络直播带货十分火热,不仅有职业主播、流量明星,还有央视主持人参与网络直播带货。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网络直播带货对于繁荣市场、拉动经济增长有积极作用。然而,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主要体现在市场监管欠缺,产物质量无法保障;商家、主播责任界定不清,售后服务相互推诿;大数据杀熟,流量造假,消费者难分真相等等。对于出现的问题,作为一名民革党员律师,我迅速在调研基础上撰写《对于网络直播带货中若干问题的建议》。我认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直播带货主播、直播平台、惭颁狈机构、商家还是生产者,都应当严格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物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我在信息中建议,应根据主播在销售行为中的地位,到底是属于广告人还是销售者,区分其责任承担方式;对于商品的质量问题,应由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等。



做客安徽广播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普法宣传


此外,我还带领律所10多位优秀青年律师常年做客安徽广播电视台《法治时空》《阿斌帮忙团》《家有好大事》等法制栏目,并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为百姓答疑解惑。就这样,在开展公益普法活动中,我积累了大量素材,为我撰写社情民意信息奠定了基础。


勤于动手  从法律视角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勤于动手一直是我的工作习惯。我认为,对于一名民革党员律师,反映社情民意要发挥律师工作的优势,用法律的视角进行观察和思考。

在工作和生活中,每当有一些发现和想法,我就记录下来,然后再进行调研,梳理检索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由此撰写社情民意信息。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对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除四种特殊情形外,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在实践中,裁判文书的“上”网和“下”网机制仍不健全,司法机关和人员手上的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依然突出。针对此问题,我撰写《对于进一步做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若干建议》。又比如,我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发现,受援主体一直是个人,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未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其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还仅局限于个人,尚未将中小公司等市场主体列入受援范围。但是,疫情之下,许多中小公司经营困难,有的甚至濒临破产,中小公司咨询和涉诉明显较多。为此,我及时撰写《对于构建中小公司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议》,为构建中小公司法律援助制度建言献策。


重于务实  建设性提出意见建议



解答咨询


我认为,社情民意信息的写作目的是向社会传递新理念,建设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社会问题解决。因此,社情民意写作必须务实,关注到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不能好高骛远,更不能好大喜功。

比如,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运用给百姓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在实时通讯、移动支付,甚至是疫情防控领域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对于老年人群体来说,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根本无法享受智能手机带来的便利,在日常求医问药、预约挂号、搭车买菜等日常生活中反而会因此会遇到很多麻烦。针对这一问题,我撰写了《对于老年人在智能手机时代被加速边缘化的若干建议》,指出智能手机在给年轻人带来便利的同时,却无形中给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置了一道电子屏障。相关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我还关注餐饮浪费问题,撰写了《对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倡议的若干建议》,提出几条建议,包括:以德为主,奖励节约;以法为辅,惩罚浪费;在媒体宣传与口耳相传中普及粮食危机警示教育;改固定套餐制为小份多样制,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因为建议具体务实,便于落地实施,该信息提交几天后就被民革合肥市委会报送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并通过省委会报送省政协和中共省委统战部。此外,我撰写的《对于发展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若干建议》《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因学历就业受阻问题的建议》《对于加强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的几点建议》《对于加强地摊经济管理服务的几点建议》等等,都得到了有关部门重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诤言,献良策。作为民革党员,作为法律工作者,我将坚持传递正能量,发出好声音,继续为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就,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介绍:付磊,民革安徽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合肥民革党员;合肥市蜀山区政协常委;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九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参政议政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青训班11期学员。曾荣获“安徽省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第五届法律援助工作全国先进个人”,多次荣获“为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称号。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