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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不能仅停留在书面回复阶段
浏览:5613&苍产蝉辫;发布人:补诲尘颈苍&苍产蝉辫;2009/04/10/9:26
民革安农大支部主委、合肥市政协委员於忠祥教授反映 随着政协委员综合素质越来越高,他们所提的提案水平和质量也越来越高,然而,有关部门对提案的办理却还采用十分传统的方式,即基本上还停留在书面回复阶段,提出提案的绝大部分政协委员只能接到书面答复,并不了解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即提案办理没有透明度,涉及提案的单位和个人很少知情。眼下,一年一度的政协会议又要召开,为此建议:
1、提案内容要及时公告,让民众知情,并参与办理
政协委员提出提案都是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深入实际调查,获取大量真实资料的基础上,采取“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的态度,经过反复斟酌,最后才形成了上交的提案或社情民意。因此,每份提案或社情民意都凝聚着提案人大量的心血、汗水和智慧。然而,提案上交后,尤其是社情民意,没能及时办理反馈,甚至于没有公告。每次政协会议结束后,民众不知道到究竟有哪些提案,以及涉及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提案有哪些;政协委员闭会期间提交的提案或社情民意就更不用谈了。政协委员互相之间也只知道某政协委员提了什么题目的提案,对提案的简要内容也不知情。对于提案或社情民意的办理,绝大多数提案人最后只收到一份或数份提案的书面答复,办理结果及其办理效果不得而知,广大民众就更不知情了。如本人今年提交合肥政协的《对于对农村住宅安全进行普查和加强农村住宅环境建设的建议》提案,一共收到了6份书面答复,每份答复都非常好,我不能不签上“满意”二字,但同时每份提案我也签上了“建议市政协组织一次对提案实施情况的考察”,结果都石沉大海;再如本人今年很早的时候就上交了一份《对于合肥市取消出租车停靠站牌,设立不准停靠站牌》的建议,不管可行与否,你总得给我一个回复吧?因此,各级政协应该建立提案或社情民意公示或发布制度,只要不是需要保密或暂时不宜公开的提案,都可以采取媒体或设立专门的广告栏,及时把提案或社情民意的案由及其主要内容向民众公示或发布,让全社会了解提案或社情民意,这样民众也会对提案的实施进行关注;同时,提案的办理过程也应邀请提案人全程参与和监督。这样,就在全社会形成了一个人人都关心国是的氛围,这就是参与式的提案办理方式,从而使民众更加信赖政府,政协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大大提高。
2、提案办理要与提案人见面,不能敷衍了事
目前,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大部分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仅仅停留在书面。每次政协会议后,一些提案涉及到的有关部门,选一个文笔很好的捉刀人,写好答复内容,盖上红印,就算办理了。可以这样说,这种做法很伤政协委员的感情,挫伤了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果政协委员形成了“政协会议上提案,管他提案办不办”消极意识。对于提案的办理,应该要推广合肥市财政局的做法,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座谈会上,涉及提案单位的一把手及其提案涉及到的有关处室负责人均应到会与提案人见面,征求提案办理意见。对办理不满意的地方,现场协商,寻求对策;对于不能办理,或者暂时还没有条件办理的提案,现场向提案人说明,征得政协委员的理解。这样,就形成了提案办理的互动机制,既提高了政协委员对提案涉及部门的信赖,也使有关部门在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3、建立提案办理督察制度,使提案办理落在实处
如何使提案的办理落到实处,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机制,其中行之有效的举措是建立健全提案办理督察制度。各级政协应该成立提案办理督察机构,对提案的办理、实施过程进行督察和督办,要求提案办理单位定期上报提案办理和实施进度,并及时通报提案人和全社会。这样,提案的办理和实施就透明了,办理者也会尽心、尽力和尽责。
4、建立提案办理定期考察制度,让提案人和社会了解提案办理进程及效率
毋庸置疑,各级政府和部门绝大多数对提案的办理还是认真负责的,但怎么能让政协委员和民众知情呢?各级政协应该建立提案办理定期考察制度,考察组成员应该吸纳党政部门领导、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以及普通群众参加。提案办理定期考察制度,一可以反映政协在参政议政方面到底能否起作用和起多大作用,让全社会认识政治协商制度,了解政治协商制度,消除政协是政府摆设的误解;二可以起到督促的作用,让全社会都来了解提案涉及单位对待政协委员提案的态度及其对人民事业的负责程度;叁可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看看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到底怎么转换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的;四可以让全社会了解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提案办理和落实情况,使民众心中有数,对政府充满信赖,对和谐社会充满希望,对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