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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营公司表彰应尽快兑现

浏览:6851&苍产蝉辫;发布人:补诲尘颈苍&苍产蝉辫;2009/04/10/10:49

这个表彰要尽快兑现


  省政协委员、省民革秘书长王家琪反映为促进我省民营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领导指示,2005年省政府决定对部分成长性好、带动性强,对区域经济发展有一定推动力的民营中小公司和创造良好环境的单位进行表彰,并下发皖政办明电〔2005〕50号文,要求各地按照条件评选推荐。全省各市县十分重视,按照文件精神层层发动、评选、推荐。这项工作一开始就对促进民营公司发展、优化投资环境起到了很好的鼓励作用。
  根据各地上报的初选单位,按照选拔表彰条件,省中小公司局确定了表彰单位候选名单报省政府,省政府于2005年10月在安徽日报等媒体上对将要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公示。但是, 2006年初省政府机构改革,中小公司局并入省经委,由于工作上交接等问题,此项工作未能继续,省经委成立后曾与政府办沟通,希望尽快落实皖政办明电〔2005〕50号对于表彰的事情,但由于种种原因此事一直没有下文。各市县对此事十分重视,经常打电话到省经委进行询问。这项工作未能落实给各市县和爱表彰单位造成一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政府信誉。
  建议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皖政办明电〔2005〕50号文件精神,以一定的形式(召开表彰会或发文通报表彰)对已经公示的个人、公司和单位进行表彰,以激励和推进我省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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