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召开的安徽省合肥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民革合肥市委会提交的题为《对于设立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议》的集体提案,引起了与会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民革合肥市委会在调研中发现,随着合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道路交通事业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虽然交警部门每年都超负荷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但仍有部分事故由于车辆未投保、脱保、当事人经济困难等原因,造成伤者不能及时得到治疗,损害不能及时得到赔偿,亡者不能及时安葬,甚至有的机动车驾驶员肇事后怕赔不起而逃逸,所有这些都给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带来很大的压力,给当事人经济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心理上造成巨大阴影,以致当事双方吵闹或者上访等事件频频发生,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提案分析了合肥市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就救助基金设立的法律依据作了全面的分析,同时对全国一些地方的成功案例进行了举证分析,有理有据,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具体实施方面,民革合肥市委会建议,成立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的管理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交通事故救助工作,不断强化和谐交通工作理念,进一步健全科学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对于基金来源,建议市政府拨部分资金作为启动资金,另外五个方面是,从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中按比例提取,从市交警部门每年上缴的交通罚没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交通事故处理追偿款,基金孽息,社会捐赠及其它。制订《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筹集的渠道、救助对象的审核以及救助费用的标准,切实做到取之有道、用之于民。确定合肥市一院、二院等为道路交通事故急救定点医院,进一步提高医院急救能力,规范医院急救行动,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该基金如能建立,一方面能使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尽量减少因费用问题耽误抢救时间,最大限度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另一方面能使道路交通事故中伤亡者尽早得到治疗、安葬,伤亡者家属心理得到安抚,有效避免因费用不到为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等社会不和谐因素。规范交强险市场,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奠定基础。
据了解,该提案已由市公安局、财政局等几家单位共同办理,相关政策及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研究中。(陈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