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至28日,民革黄山市委会对所属12个总(支)部和在职党员贯彻、实施“三项制度”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
2002年, 民革黄山市委会提出了“三项制度”建设,即《黄山市民革党员基本要求与年度考评办法》、《黄山市民革基层组织建设基本要求与年度考核办法》、《黄山市民革组织与骨干党员工作单位的中共党组织联系制度》,对支部、民革党员的年度考核、与党员单位中共党组织的联系等方面作出规定,在全省乃至全国民革组织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得到省委会和中共黄山市委的充分肯定。今年是市委会实施“三项制度”的第十三年,考核在刘社会、周丽华副主委的主持下,支部与支部面对面地公开,相互审查材料,市委会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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