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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任笑媛: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病重护理假”

浏览:4111&苍产蝉辫;发布人:宣传部&苍产蝉辫;2017/01/19/15:54
    目前,独生一代已逐步成为家庭的中流砥柱,上有老下有小,既要工作,又要顾家,尤其是照顾年迈、病重父母时,心有余而力不足。民革党员、省人大代表任笑媛建议,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护理假”。
    任笑媛建议通过立法方式,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护理假”。在独生子女父母病重或住院期间,凭社区或医院住院证明,给予独生子女一定时间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独生子女所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劳动报酬)或解除劳动合同。
    护理假天数,可根据重病父母具体情况和医院住院证明,每年不超过20天(不含法定休息日)。公司向申请独生子女护理假的职工足额发放原工资,将影响公司效益,由此产生的损失,公司可凭“独生子女陪护假”的相关损失证明、医院住院证明(社区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明等,向政府申请相应数额的税收减免。 对于不能给予独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护理假”的地区,建议当地按一定数额给予独生子女家庭以经济救助。通过卫生部门介定大病、重病等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护理假”的病种、病程范围。(转自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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