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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革提案聚焦“公车改革”

浏览:5394&苍产蝉辫;发布人:参政议政部&苍产蝉辫;2010/04/23/14:39
省民革提案聚焦“公车改革”
江淮时报2010年4月13日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获悉,在2009年民革全国参政议政成果交流会上,由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提交的《对于实行公车改革的建议》被民革中央采用,在进一步调研基础上,作为民革中央集体提案提交全国政协大会。

  据了解,从1997年广东省开始公车改革试点,到随后中央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相继展开公车改革,历时12年,进程起起伏伏,由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特别是涉及到领导干部和驾驶员切身利益,时至今日这项改革仍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目前公车制度问题突出: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高;二是公车私用现象泛滥;叁是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四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严重。

  提案呼吁,破解公车改革“坚冰”,关键在于建立刚性财政预算约束下的公车管理体系。要以预算管理实现总量控制,把公车管理纳入公共财政体制。目前根据文件规定,我国只有正部级官员才有资格配备专车,但实际上许多市、县、乡镇领导都有专车。提案建议取消厅局级以下官员专车,只有公务用车。

  此外,提案建议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参照江苏省吴江市在全国率先给公车安装骋笔厂监控做法,以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同时,着力大规模用车社会化,由政府向租车公司公开招标或租用,对驾驶员的安排可参照国有公司人员分流办法进行;公务车的保养也应向社会公开招标,结算由财务和维修点进行,司机个人不介入。

  提案认为,公车泛滥的原因之一,就是从来没有人因为违规使用公车而受到严厉惩罚。许多国家规定公车只能用于公务,对未经授权私用公务车有着详细的惩罚规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公车使用权、扣除工资、开除公职甚至监禁等。因此,建议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财政部具体牵头制定公车管理立法方案,把公车改革的政策目标与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联系起来,建立有效的公车管理法律和约束惩罚机制。

  在当前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下滑的新形势下,着力建设节约型政府,破解“公车改革”困局迫切重要。 “公车改革”不能再拖而不决了。

  (本报记者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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