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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全国两会】夏涛委员: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

浏览:2484&苍产蝉辫;发布人:宣传部&苍产蝉辫;2021/03/06/11:36

乡村医生是我国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基础。我国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和发展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出多项措施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和水平,有力促进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然而,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主委、安徽农业大学校长夏涛在调研中发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仍存在叁方面突出问题,极大地影响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包括:身份问题成为乡村医生长期处于被边缘化的主要根源。乡村医生虽然改掉了“赤脚医生”称谓,但身份仍是“半农半医”,极大影响了他们的职业前景和职业尊严,导致医学院校毕业生不愿当乡村医生、现有乡村医生部分流失,乡村医生队伍后继乏人。待遇不高、保障不足等问题制约了乡村医生队伍发展。由于乡村医生身份地位不确定,导致乡村医生的收入待遇得不到保障、养老政策得不到落实,现行的退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水平又不高,难以真正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乡村医生报考执业医师存在政策障碍。按规定,乡村医生申请乡村医师执业注册或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必须要取得中等以上专业学历或省相关培训取得合格证书。但很多乡村医生都没有正规医学院校学历或者只有中专水平证书,也就失去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

夏涛认为,乡村医生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为了让乡村医生更好地为农村居民的健康服务,必须切实完善保障制度,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为此,他向全国政协十叁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对于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议》。

他在提案中建议,转变乡村医生身份。建立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的灵活用人机制,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把乡村医生转变为乡镇卫生院聘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一方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经考核后,足额发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药品“零差率”、一般诊疗费、运行经费等补助经费,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得”。另一方面,建立乡村医生收入托底制度。可以乡镇卫生院同等水平制定收入“最低标准”,对收入不足“最低标准”的补齐差额。严格执行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待遇。制定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做好到龄退出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完善村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以区县为单位,为乡村医生集体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费用由财政承担。落实乡村医生培养政策。依托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脱产进修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制度,提升乡村医生职业素养。支持在岗乡村医生再教育,学习期间,保证基本待遇,毕业后参加相应执业医师考试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对一些取得卫生职业院校等医学学历并愿意到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准入条件。加大乡村医生激励力度。对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在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张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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