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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安徽省召开十一届二次常委会

浏览:3577&苍产蝉辫;发布人:补诲尘颈苍&苍产蝉辫;2009/04/09/16:59

2007年12月28至29日,民革安徽省十一届二次常委会在合肥召开。省委会主委夏涛,副主委马文淦、李影、李晓梅、金小干、李爱青,省委会常委出席会议。淮北、滁州、宿州、巢湖、宣城市(筹)委会、池州总支,省委会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夏涛、李晓梅分别主持会议。

会上,李影副主委介绍了民革十一大会议概况,传达了中共中央致民革十一大贺词、十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周铁农主席在民革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讨论通过了民革安徽省十一届委员会参政议政、经济、祖统、 妇女等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研究了有关人事事项,听取了各市委会2007年总结和2008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夏涛主委概括总结了2007年全省民革工作,对做好2008年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大和民革十一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和民革十一大精神,是全省民革2008年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把全省民革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伟大事业上来,充分发挥民革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各方面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积极贡献力量。二是要深入开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搞好政治交接”教育活动。充分认识政治交接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理解政治交接的丰富内涵,明确开展教育活动的方向和重点,准确把握教育活动的主要原则,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叁是要按照《民革章程》的要求大力加强组织建设。民革十一大通过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修改草案)》。全省民革要切实把民革章程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把思想统一到民革章程上来,自觉按照民革章程行动,扎实推进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模范地履行民革章程,做促进党内和谐、发扬党内民主的表率;各基层组织要做好章程赋予的八项基本任务;民革党员必须履行好章程规定的六项义务。要按照民革章程的要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管理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组织发展要按照民革章程的规定,着重发展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有代表性的人士。四是要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强化参政能力建设。各级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参政议政工作,在人员、经费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省、市级组织要配备文字水平较高,有一定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的同志,专门从事参政议政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各基层组织要指定专人具体从事参政议政工作;建立一套保障参政议政工作顺利开展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参政议政专家队伍。全省各级组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通过联合调研,信息、人才和调研成果共享等方式,整合资源,集中智慧、优势和力量,共同提高全省民革参政议政整体水平。社会服务工作是参政议政工作的拓展和延伸,要把社会服务工作与参政议政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社会服务的实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五是要弘扬中山精神,做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要深入领会、坚决贯彻中共十七大报告对于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以孙中山先生爱国思想为纽带,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坚决反对、遏制“台独”,为推动两岸交流合作的深化,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方向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发挥积极作用。六是要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机关。省、市委会机关迫切需要树立五种意识。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看问题,办事情;树立合作意识,在工作上形成团队精神;树立服务意识,时时处处用“服务”去体现工作、体现职责、体现价值;树立效能意识,不断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内部机构之间的运行机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规范的运行程序,形成合理的竞争机制,激发活力;树立奉献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爱岗敬业的态度投入工作。

会后,全体与会同志出席了省委会举行的“纪念民革成立60周年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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