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大省的责任首先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尽管我国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十八年丰产,但粮食生产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轻言过关。而稳粮最终要靠稳政策、稳收益,保护种粮积极性仍是目前首要。
当前,我国有两类种粮主体,一是小农户,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两者的积极性要统筹考虑和调动。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
全国人大代表、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副主委、安徽省政府参事、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员李爱青认为,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
他在调研中了解到,去年以来,粮食价格虽有一定回升,但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和人工费也在上涨,种粮比较效益还是不高,导致一些农民不愿意种粮,工商资本下乡基本也不想种粮。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信号。同时,国际市场越来越开放,国内粮价常常高于进口到港税后价格,国内外竞争压力日益增加。另外,粮食是特殊产业,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与保护。这些年,以市场为主、补贴为辅的粮食价格常常只能覆盖生产投入,难以让粮农有更多获得感。而且,我国的支农政策力度还很弱,农业补贴仅占农业产值的15%,美国则占40%。如今,我国农民早已成为可自由选择就业岗位的市场主体,会考虑就业的收入水平和发展预期。如果种粮纯收入难以吸引人,他们就难以保持生产积极性。种粮比较效益低,也造成了我国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普遍滞后,种粮农民收入普遍较低,拖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后腿。
李爱青认为,保障我国粮食主产区粮农持续增收,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实现共同富裕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他向十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对于保障我国粮食主产区粮农持续增收的对策建议》。
李爱青建议,向粮食生产本身要效益。聚焦三大主粮。推进粮食生产完全成本与收益保险。农业抗灾资金、农业补贴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等都应向三大主粮生产聚焦。设立为小农户提供代耕代种、代育代插、联管联防、土地托管等作业服务补贴,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粮食全程社会化服务。突出投向重点。各项支持政策项目,重点向粮食主产区种粮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倾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形成多方投入的格局。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晒场、仓储烘干、机房机库等应给予相应扶持,提高生产和抗风险能力。推动粮食主产区专用粮和优质粮生产。粮食实行优质优价,鼓励种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主销地区建立紧密供销合作关系。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效益。农业赚钱的行业主要不是种养环节,而是加工和销售环节,遗憾的是目前粮农大多参与不到后面环节,也就分享不到其中的利益。故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省、市、县级粮农紧密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劳动力、资金、设施等要素,直接或间接入股龙头公司,探索“拨改投”“拨改股”,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小农户,作为小农户入股龙头公司的股份等不同联结模式,让粮农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拓宽粮农多元就业创业渠道增收入。农户兼业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必不可少的途径,欧美和日本农场主收入大部分来自地头生产以外的其他领域。应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工商社会资本和龙头公司发展一些适宜乡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把产业链实体留在县域,将更多就业岗位留在乡村,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向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效益。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农民市民化步伐。只有通过工业化、城镇化才能减少农业内部劳动力,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减少城乡分隔的二元体制造成的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出现巨大差别。通过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工程投入,提高农村医疗、教育、失业、养老、救济等社会保障标准,增加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意外因素对粮农家庭收入的影响。强化乡村书记及班子建设,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为粮食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通过乡村治理,改变目前婚丧嫁娶人情负担过重等问题。千方百计增加粮农财产性收入。粮农财产性收入是一块亟待开发的领域,也是粮农实现增收的一个重要板块。要通过明晰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增加粮农的共有资产收益;通过农村经营性用地入市,让粮农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通过推进闲置宅基地及房屋合理利用,增加农民的房产收益;通过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增加粮农投资理财收益。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创办实业,增加粮农的财产增值收益。目前,增加粮农财产性收入在许多方面还没有破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加强政策制度设计和开展强势推进。 (张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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