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其保护对于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主委马传喜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地理标志的保护和运用”,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对于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的提案》。
近年来,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取得显着成效。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物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76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2.3万家,地理标志产物年直接产值超7000亿元,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累计实现244个产物的互认互保,有效扩大了我国地理标志的国际影响力。
然而,马传喜调研了解到,目前,在地理标志保护专门法立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潜能挖掘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曾公布《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马传喜指出,这是在地理标志保护立法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但不可否认的是,仍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主要是对2005年《地理标志产物保护规定》的修改完善,对现行多套地理标志保护管理体系没有实质性整合与统一。同时,其立法层次和效力位阶偏低,只是部门规章。
他在提案中提到,目前,放眼全国,品牌打造比较好的地理标志,如茅台酒年产值达1364亿元,郫县豆瓣、古井贡酒、五常大米等年产值均在百亿元以上。而大多数地理标志年产值仅亿元左右,甚至有的不到百万元。由此来看,地理标志应有的品牌价值彰显的不充分。
另外,以安徽省为例,马传喜指出,近年来,安徽省85个地理标志产物中,涉及乡村振兴项目的有54个,助力52.5万脱贫人口年人均增收4000余元。但是,由于联结农民农业、联结市场不够紧密,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资源投入不够等原因,大部分地理标志产物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与预期效果还有较大差距。
随着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订,一大批欧盟地理标志进入我国并获得保护,创造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反观我国地理标志,虽然根据协定可以进入欧盟市场,但真正进入市场营销的却很少,真正获得实实在在经济效益的就更少。马传喜认为,我国的地理标志走出去战略仍需加力。
为此,他建议,要在地理标志保护立法、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和地理标志领域国际开放等方面加大力度,从而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和运用。
加大地理标志保护立法力度。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一个门类,理应像商标、专利一样有专门法的保护。当务之急,应当尽快启动《地理标志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系统整合现行多套规章,修改完善《商标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在立法上将地理标志保护从传统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体系中剥离出来,实现法律地位和保护手段的相对独立。待条件成熟后,制定我国的地理标志法。
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力度。通过广泛举办地理标志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等方式,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牵头,开展地理标志知名品牌推广宣传活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程,在加强国家级地理标志产物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推开省级地理标志产物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力度,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从事地理标志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和经济效益双提升。
加大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力度。针对地理标志产物特色特点,以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为重点,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监督管理作用的基础上,加强线上线下、区域内外协同执法,加大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物的特色、品质、声誉和品牌价值。
加大地理标志领域国际开放力度。深度参与地理标志国际规则完善,开展地理标志审查业务规则国际交流。商务部等部门要加快推动落实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扩大产物互认互保。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引领更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公司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不断拓展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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