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叶律师,帮我们解决了十余年之久债权债务纠纷问题,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太感谢了!”2023年4月26日,宣城市新鸿基商品砼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新鸿基公司”)负责人紧紧握着民革宣城市第一支部党员、安徽师阳安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树生手不愿松开。
2022年,新鸿基公司委托叶树生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悉,新鸿基公司的这笔欠款有近十年了。2012年11月,新鸿基公司与芜湖叁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简称“芜湖叁姚公司”,为马鞍山叁姚建筑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因芜湖叁姚公司、马鞍山叁姚公司欠混凝土货款,2014年7月,新鸿基公司向芜湖中院起诉,芜湖中院判决芜湖叁姚公司、马鞍山叁姚公司连带支付新鸿基公司货款7384268.5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新鸿基公司向芜湖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未执行到分文。
由于该案件历时时间长,很多资料遗失,叶树生与公司进行详细沟通,并前往多个相关部门调阅资料,了解案件缘由、经过,多地奔走。通过一年的不懈努力,2023年2月24日,马鞍山中院支持了新鸿基公司的债务人的优先受偿权利人承担连带债务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至此,欠账近十年的债务终于得到偿还,有效维护了新鸿基公司的合法权益。2023年4月26日,芜湖市中院裁定追加了马鞍山中院终审判决的被告为被执行人,彻底解决了新鸿基公司民事债务纠纷中,被告方利用合同规则逃避债务执行难的问题。
类似于这样的陈年旧案、破产重组案件,叶树生总是迎难而上。他多次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破产案件、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调研座谈会,被律所推荐为宣城市属国资公司外部董事人选,是市政府法律事务与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义务参加省市各类普法宣传。他发挥民革党派民主监督职能,作为律师代表,先后参加宣城中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第叁次座谈会、强化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调研座谈会。(谢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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