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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民办职业教育 促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

浏览:5317&苍产蝉辫;发布人:补诲尘颈苍&苍产蝉辫;2009/04/10/9:23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富民强省、奋力崛起的迫切需要。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人口大省,当前面临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社会就业的巨大压力。为加快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我省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使我省沉重的人口负担尽快转化为宝贵的人力资源优势。
由于历史、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原因,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有限,已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发展需要。职校发展,量大面广,全部经费全由政府财政投入,这从我省财政现状来看是不现实的,而发展职业教育情势紧迫,我们建议,以加强民办职业教育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有效地提升劳动者素质,提高我省经济发展能力。
一、我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受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制约,我省的职业教育总体水平不高。民办职教起步较晚,通过艰苦创业,形成了一批有规模、有档次、有特色、有市场的学校。但就整体而言,我省民办职教仍然十分薄弱,民办在职校中比例较低,学校发展不平衡。全省41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中,教育部门举办的4所,非教育部门举办的29所,民办的8所。全省521所中职学校中,教育部门举办的325所,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举办的196所,分别占62.38%和37.62%。职业教育中民间资金投入职业教育的不多,不仅与沿海相比有很大差距,甚至落后于同为中部省区的江西、湖南。
二、束缚我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政策法规的不清晰、不平等制约着民办职校的发展。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已经提供了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法律框架,但还不够健全,不能满足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民办职业教育也并没有完全获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在学校建设、考核评估、招生、教师和学生待遇等方面未受到同样地重视。与一切都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公办学校不同,民办教育是在国家没有任何投资的情况下靠民间资金兴办起来的,一些有特色、有市场的职业学校需要上规模、上档次,就需要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但目前我省在这方面还没有清晰的政策,使一些有发展前途的民办职校因“滚动发展太慢,银行贷款太难,集资办学太险”,苦于资金的筹集而错失发展良机。民办职校教师在社会保障、职称评定、教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等方面,无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一些有能力有学识的教师不愿就教于民办学校,造成民办职校师资力量普遍不强。民办学校学生不能享受政府的学生助学贷款、奖学金、专项补助等权利,一些有才华但受经济困扰的学生就只好放弃就读民校,学校也就不能通过稳定生源、质量提高而间接受益。另外,农业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的“阳光工程”中的配套资金,做为民办职校也无缘惠及。
(二)民办职校整体形象也是制约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我省虽不乏像新华教育集团、中华职业学校等一批信誉形象好的民办职校,但就整体而言,我省民办职校的形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省民办职校大多兴起于近几年,由于投入有限,办学条件较差,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水平和效率的提高。民办职校人员流动性较大,学校师资力量薄弱,部分办学者素质不高,影响学校声誉。更有部分办学者依法办学观念薄弱,甚至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随意办学;有些办学者以赚钱为目的,只抓招生,不重教学和管理,只抓规模,不重质量和品牌,误人子弟的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都大大损害了民办职校的整体形象和利益,最终形成“进口不旺,出口不畅”的困窘局面。
(叁)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由于改革初期,我国产权制度不完善,人们产权意识不强,部分民办职校创办初期,因办学需要,往往挂靠公办学校或其它国家企事业单位,或借用其它单位闲置设施办学,或家族式办学,经过多年办学积累,学校在一步步壮大,这时,产权不清的问题就凸显出来。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民营性质学校,如果初时产权不清,也必然会遇到此类问题。这些因产权不清,学校缺少稳定的产权结构,令众多的投资者望而却步,严重阻碍了招商引资的进程,影响学校的快速发展。另外,部分民办职校没有严格执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举办者和校长权责不明,往往出现投资者干预具体的学校管理和教学行为,校长管理与董事会意见背道而驰的的现象,这些都严重制约着民办职校的进一步发展。
叁、构筑我省民办职校快速健康发展的“绿色通道”
(一)创设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政策扶持。在舆论导向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建议有关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加大正面宣传民办职业教育院校的舆论力度。在资金来源上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对民办职校提供信贷优先、利率优惠的服务。在公平待遇上,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学校一样享受国家规定的税费、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民办职业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市场原则和培养成本由学校拟定;允许公、民办学校教职工互相合理流动,民办职业学校教职工的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职教评审、晋级、评优等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要把民办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教学评估、师资培训、学生扶贫助学、教育技术装备与同类教育机构同等对待;要建立民办职业学校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和奖励有突出贡献者;严禁向民办职业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侵占民办职业学校合法的财产和教学场所。
(二)建立“市场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新体制,采用多种形式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一批具有远见卓识的,既看好职业教育的发展前景,又有资金实力,更有办教育的积极性和热情的公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举办民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服务面向和所设专业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学生就业出路好,生源充足的现有民办职业学校征地、租赁土地办学,扩大学校规模; 推进那些生源匮乏而处于闲置状态的公办学校改革改制,在保证公有职业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实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和股份合作办学,把学校的闲置的房产和设备等办学条件,通过租赁、转让或合作等形式交给有办学积极性的公民个人或社团组织去办职业学校;对一些办学资源分散、规模小、条件差、生源少的职业学校,通过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各部门拥有办学资源的多少确定相应的股份,通过相互收购、兼并、合作,对学校进行整合,组建一批股份制职业学校。
(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推进职业教育的健康良性发展。省及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教的观念,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职教法和省职教条例,进一步规范职教办学秩序,提高依法治教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国家有关法律、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法规条例;进一步健全民办职业教育院校审批制度;进一步健全稽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对那些无证办学、影响较坏的名不符实的办学机构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和取缔,以净化民办职校办学环境。同时,帮助民办职校尽快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在学校管理上,严格推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或建立校务委员会,建立学校法人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举办者和校长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的民主治校机制。帮助民办职校明晰产权,分清国有资产、举办者投入资产、办学积累的资产,走上民办职校自主办学,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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