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

公告
查看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原国有公司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应引起政府重视

浏览:6801&苍产蝉辫;发布人:补诲尘颈苍&苍产蝉辫;2009/04/10/10:48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有公司体制改革深入,大多数原国有工厂不是破产就是被兼并或股份制改造,原来的工厂不存在了,可退离休职工、下岗职工还居住原公司自建小区。在城市中,很多这样的公司小区,由于公司不存在了无人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又不愿接手,小区卫生环境极差,小区居民经常遭遇路灯坏了,水管堵了,楼道漆黑,垃圾成堆的情况,却不知找什么部门解决。脏乱差的小区与城市发展的大环境很不协调。
    这些原破产、被兼并、改造公司的退休工人、下岗职工是城市中弱势群体,人数众多,他们都曾经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做出过贡献,解决他们生活环境问题能够体现党和政府对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此,我们建议:1、扩大社居委功能,让公司小区在社居委帮助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物业;2、在进行旧城改造时应考虑将老公司小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列入其中;3、多种渠道解决老公司小区基础设施维修基金问题; 4、今后公司破产或重组时应明确公司小区物管如何解决。
打印 』※ 收藏此页 ※『 关闭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