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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安徽省委建议:建立法治量化评估体系

浏览:2379&苍产蝉辫;发布人:宣传部&苍产蝉辫;2016/02/23/9:27
    在2016年2月16日开幕的安徽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民革安徽省委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安徽省选择法治建设基础较好的城市作为试点,建立“法治量化评估体系”。
    “法治量化评估体系简称‘法治指数’,又称‘法治GDP’。”提案执笔人、民革安徽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周世虹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实施这个体系的目的是评估整个社会的法治状况。哪些指标高,值得继续努力;哪些指标低,是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还可以设置一些目标,引领社会法治方向。”
    民革安徽省委在调研中了解到,从2010年起,“世界法治指数”公布的4份年度报告,从约束政府权力、腐败遏制、开放政府、基本权利、秩序和安全、监管执法、民事司法、刑事司法和非正式司法等9个方面对法治进行量化。早在2005年香港特别行政区就开始研究和实施以质化和量化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香港的法治指数。杭州市余杭区、昆明市以及江苏、四川、深圳等地已着手建立和实施建设法治政府的考评指标体系。
    民革安徽省委认为,建立和实施“法治量化评估体系”将法治从一个宏大、抽象的理论术语切换至鲜活的社会实践中,不仅可以评价法治建设程度,引导法治建设发展方向,便于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法治量化评估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规范公权,还可以保障人权,将法治建设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和生活方式,对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个国家司法制度越有效、财产权保护越明确、政府运作越顺畅,整体财产价值也就越高。”民革安徽省委认为,法治本身就可以创造经济GDP,“法治量化评估体系”的建立可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据周世虹介绍,法治量化评估体系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学术研究机构和社会民间组织负责进行策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由法律专家、学者、媒体、机关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和普通民众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打分。他说:“该体系更加重视法治现状、社会效果以及公众的观感和评价,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较高的可信度。”(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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