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筹)委会、省直各(总)支部:
近年来,民革各级组织特别是广大基层组织和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政治交接为主线,积极开展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基层组织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更好地推动民革各项工作的开展,民革中央决定于今年11月召开民革全国先进基层组织、基层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为配合中央做好表彰、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民革中央根据基层组织数,按比例确定我会先进基层组织名额为7个;根据党员人数,按比例确定我会基层工作先进个人名额为12个。
二、先进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及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推荐应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组织审核、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每个市级组织推荐一个先进支部及一名基层工作先进个人(省直<总>支部评选推荐工作由省委会组织部负责);省委会常委会议根据各地报送材料研究确定我省向民革中央推荐的7个先进支部及12名基层工作先进个人。
2、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基层支部和基层工作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特别是在参政议政方面,换届以来要有提案(或议案)受到同级政协、人大或上级组织表彰。
四、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事项
1、请各市委会、省直支部将以下材料一式2份于6月25日前寄至省委会组织部。
(1)先进基层组织、基层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2)要求为每个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提供书面事迹材料,每份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3)市委会、省直<总>支部近年来基层工作总结。
五、表彰方式及出席表彰大会人员名额
1、中央向先进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发授奖牌和证书。
2、我会出席民革中央表彰大会的先进代表名额为4名,参会代表由省委会主委会议研究确定。
六、各市委会在评选、推荐及报送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委会组织部联系。
附件一: 民革全国先进基层组织、基层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及条件
附件二:民革全国先进基层组织推荐表
附件三:民革全国基层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民革安徽省委员会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