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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代表建议】夏涛:加强乡村法治建设

浏览:1380&苍产蝉辫;发布人:宣传部&苍产蝉辫;2019/03/06/10:22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8年初,“建设法治乡村”首次出现在中共中央1号文件中。在2018年委员履职过程中,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主委夏涛将“乡村法治建设”作为关注的重点,并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对于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的建议》。

    夏涛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乡村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法治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政法各部门及工青妇等单位法治阵地建设未形成有效合力,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专门法律人才严重匮乏,乡村没有法律服务机构,村民的法律诉求难以得到及时解决。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乡村干部普遍缺乏法律知识,依法办事意识较淡薄,习惯用行政命令方式处理农村事务,村民受传统“人治”思想观念影响,大多对法律缺乏信仰,对法律的权威意识淡漠,相信人大于法、权大于法、情大于法。普法宣传教育缺乏实效,乡村普法宣传教育仍局限于开大会、贴标语、发传单等传统形式,宣传内容与村民诉求不能高度契合,村民参与热情不高,在校学生缺乏良好的、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导致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佳。

    夏涛认为,乡村法治建设是一项公共社会事业,需要政府主导推动。各级领导必须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策、资金和人员等保障措施,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为此,夏涛在提案中建议:扎实推进乡村法治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加强乡镇法律服务站和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完善法律服务机制,搭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法治宣传、法治保障、矛盾调解和法律服务融为一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高度重视乡村中小学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使广大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明确法治底线,遵循道德规范,为振兴乡村法治文化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快培养法治人才,将法治人才培养放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位置,培养一些懂法律的村干部。引进法治人才,充实乡镇(村)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集中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大对普法骨干的培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素质。切实增强乡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村支书、村主任及农村党员的法治观念、为民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引导村民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培养村民遇事找法的意识,通过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村民了解法律知识,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树立守法者得利、违法者吃亏、犯罪者必惩的价值导向,让法治精神在乡村社会深入人心。着力提高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成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以提高乡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为重点,充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上常见的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法治主题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等活动,引导村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尤其要加强对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不断提高普法效果;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完善法制宣传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乡村文化广场、农贸市场、学校等宣传专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在广播电视媒体中开设专栏、发布公益广告、设立咨询热线等,多途径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的作用,让干部群众可随时接收法律法规解读,使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活泼;将法治融入到村民喜闻乐见的传统文化中,推进法治向生产、生活等领域全方位渗透,提升乡村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消除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的生存空间,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乡村治理中的作用。(省委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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