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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代表建议】周世虹:改革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

浏览:1355&苍产蝉辫;2019/03/09/15:42

    9件提案、2件信息,这是全国政协委员、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副主委周世虹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的丰硕的履职成果。
    作为资深律师,周世虹多件提案仍为立法、修法建议或涉及司法工作,如《对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进行立法》《立即启动国家立法,全面加强养犬管理》《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对于设立跨行政区划高级人民法院的建议》。而“改革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立即恢复‘五一’长假”“改革无偿献血和釆供血体制机制”“推动落实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一卡通”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适当提高高铁落客平台限速标准”等建议涉及民生和热点问题,其中,《对于改革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的建议》由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而倍受关注。
    我国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有三种模式,即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使用面积)计算商品房的价格。目前,国内除重庆外,都是采用建筑面积计算价格。采用建筑面积计价一直受到诟病,国际上很少有国家采用建筑面积计价。自从2018年8月新华社《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一文见报后,将“公摊面积”的讨论再次推向了高潮;因其不符合国际惯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社会热点问题被重新审视。
    周世虹了解到,公摊面积缺少限制性标准,管理混乱,导致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同时,采用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变相拉低房价,造成房价不高的假象,也对购房者造成误导。因购房人在信息和维权上的双重弱势,对公摊面积的计算毫无知情和救济的权力,公摊面积的计算任由部分房地产测绘机构和开发商暗箱操作,不断助推了公摊面积的上涨。对于购房人花钱购买的公摊部分,开发商往往将其私自利用或对外出租,有的甚至反过来向业主收费,变相侵占了购房者的利益。物业服务费、暖气费、精装修价格也都是按建筑面积收费,甚至连将来开征的房产税也不可避免地要按照建筑面积征收。
    周世虹认为,采用建筑面积计价既严重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又滋生了腐败,破坏了公平交易的规则,公摊面积的弊端日益显现。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计价依据,更具有科学性,并且已经具备现实条件。以套内建筑面积或实用面积计算房价,让购房人看得见,买得明白;既能避免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损害,又能铲除房地产领域的腐败,同时又能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公平和公正;不仅具有强烈的民意基础,而且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改革计价依据已成为社会共识和时代要求。
    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经实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周世虹建议,如果改革计价依据,首先必须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算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可以实现计价依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建筑面积的平稳过渡。(省委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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