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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安徽省委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建言小城镇建设

浏览:2820&苍产蝉辫;发布人:宣传部&苍产蝉辫;2011/01/20/11:5
    2011年1月20日上午,安徽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民革安徽省委副主委李晓梅代表省委会作题为《推动小城镇建设科学发展的几点建议》的大会发言。
    为使提案内容更加翔实、建议更加可行,民革安徽省委集中了全省民革组织的力量。2010年5月,省委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围绕“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开展调研。9月份,省委会召开专题常委会进行了交流。会后,根据各地调研成果,省委会精心撰写了集体提案《推动小城镇建设科学发展的几点建议》并提交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在此提案中省委会建议,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规划。制定规划要有各相关政府部门、本土专家和广大干群的参与,尤其要通过调研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当地实际,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前瞻性。实现小城镇与城市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上的对接,尽快编制安徽省小城镇体系规划。科学控制发展规模和建设成本,并注重体现当地文化内涵。把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规划中将居住区划分为商品房区和居民安置区,在鼓励农民购买商品房的同时,允许进城农民按照城镇统一设计的房屋图纸自己建房,或委托政府统一招标建设。筑牢产业支撑,以特色立镇,把产业集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和推动农民创业的重要载体,加大规划和建设力度,促进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发掘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合理确定并努力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尤其要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切入点,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继续积极引导大中城市的工商公司到小城镇投资兴业,鼓励扶持农民创业,形成小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思想,不利于群众利益和资源环境保护的项目坚决不上马、不引进。完善融投资机制,破解资金难题,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的融投资机制,充分激发小城镇和创业者的发展潜能。由政府支持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融资平台。鼓励和引导小城镇通过参加招商活动、开展招商培训、建设项目库等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各类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当地建设。对于返乡创业农民工,利用成立担保中心、实行贴息贷款和建立创业基金等途径,拓宽其融资渠道,并在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比照就业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进行税收扶持。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放宽农民进入小城镇的条件,尽快取消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非户籍功能,解决人户分离问题。结合新农村建设,以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大对小城镇供电、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小城镇卫生、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推动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用承包地换社保、用宅基地换城镇住房、“带地进城”等方式,引导农民转移。努力缓解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状况。建设用地指标紧缺,明显制约了小城镇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缓解这一现状的举措主要有三个。通过科学规划、旧城改造等,挖掘小城镇存量土地潜力,走内涵发展道路。在积极推进内涵式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位资源环境等情况,适度扩张小城镇规模。各地组织技术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节约和集约用地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划分城镇发展时段,从而将当地小城镇划分为允许外围扩张的城镇、有条件外围扩张的城镇以及暂缓外围扩张的城镇。
(李原  武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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