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模式的转变,护理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护理临床工作、管理、教育及科研水平也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麻花传M0044苏蜜清歌副主委周世虹提交提案,建议适当授予护士处方权,引发舆论关注。
据悉,护士处方权是指护理人员在临床实践中被授予开具药物和相关检查的权利,不少欧美国家都开放了护士处方权,并有法律法规来保障和规范护士的处方权。
周世虹说,全国有近400万人的护理队伍,本科、硕士甚至博士等高学历护理人员逐渐增多;同时新时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内容越来越丰富,随着家庭医生制度的推广、医生多点执业制度的实行,对护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护士不仅是单纯的医嘱执行者,而且还需要能动地参与医疗活动,因此迫切需要相关法律赋予护士一定的处方权。
在我国,护士通常是患者病情变化的最早见证者,甚至没有等到医嘱就针对患者病情进行了紧急处理,从某种程度上说,护士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处方权,但没有法律上的保证。
谈及适当赋予护士处方权的必要性,周世虹认为至少有四个方面:一是可以有效节约医生的时间,使医生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处理其他病患,从而节约急缺的医疗资源,缓解看病难的压力。二是可以为患者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护理服务,缩短患者的治疗时间。三是能够提高护士的社会地位,提升护士的职业价值,改变了重医轻护的观念,从而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四是有助于培养面向基层的高端实用型护理人才。
对于适当授予护士处方权的具体措施,周世虹给出三方面建议:
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护士具有处方权的准入、职责范围、法律责任等。详细规定护士处方权的构成、范围以及对滥用处方权的处理;规定拥有处方权的护士可以按照医嘱延续某些疾病的处方,在一定范围内开具某些急救药物,遵医嘱适当调整姑息治疗患者的止痛药物剂量等;享有法定处方权的护理人员,在开具和审核处方的过程中,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树立处方法制观念。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建立护士处方权准入制度。建立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通过授予处方权资格;加强对授予处方权护士的培训,培训内容不应局限于药理知识,还包括临床医疗知识,与医生、病人的配合与交流等方面。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选择合适的领域和执业层次开展试点,再视情况完善并推广。如在社区医疗站、急诊病房、重症监护室等试行开展护士处方权制度。社区医疗站及个体诊所中医生力量相对薄弱,护士成为诊疗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护士拥有处方权,将有利于他们更好的为患者提供服务。(来源:团结报团结网微信公众号,作者:周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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